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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案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9-05

  2009年1月5日,杭州富阳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王南平刑事拘留。2009年2月10日,王南平被以涉嫌集资诈骗批准逮捕。至此,由人民银行富阳市支行在反洗钱现场检查中发现并移送线索的涉及金额达6千余万元的集资诈骗案正式告破。目前人行富阳市支行正在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资金交易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一、基本案情

  2008年11月,人民银行富阳市支行对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开展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在对该行营业部大额可疑交易业务检查中发现,在营业部开户的几位客户在与王南平业务来往频繁,且金额巨大。于是立即对王南平开立在该行的个人结算账户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存款人在该行辖属鹿山支行开立4个结算账户,其中开户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的账户,从2008年7月起交易量和交易频率突然放大,至12月期间共发生业务389笔,交易金额26134万元,且交易对方帐号大部分为个人,每笔交易金额基本是整数,交易情况十分可疑。随后在王南平开立在他行的数个账户中也发现类似的收付款交易情况,经综合分析后,富阳支行认为王南平可疑交易行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活动,于2008年12月30日向富阳市公安局报案。

  据公安部门调查,王南平因在2003年至2005年参与赌博借高利贷而负债累累,为归还债务,2007年初王南平劝说王瑞忠(杭州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法人)出资1500万元成立了杭州华创投资有限公司,由王南平出任总经理。随后王南平从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先后在富阳辖内银行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29个,以杭州特种纸业有限公司转贷、华创投资有限公司开承兑汇票、投资、帮他人转贷等理由为幌子,以月息5分至9分的高利息为诱惑,分别从叶某等22人处骗得人民币6667万元。

  二、案件启示

  本案件是浙江省第一例通过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可疑交易线索并移送公安部门成功破获的案件,对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深化现场检查工作具有良好的示范的促进作用。

  一是反洗钱现场检查要认真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加强对风险机构、风险领域、风险业务的现场检查,以更有效地预防洗钱活动。

  二是要重视和发挥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的可疑交易线索的情报价值,加强跟踪检查,为反洗钱行政调查提供高质量的可疑交易线索,提高反洗钱有效性。该案件线索之所以能最终发现,就是反洗钱检查人员在合规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账户和重点交易进行追踪检查的结果。

  三是现场检查人员要提高敏感性和工作水平。该案的成功破获体现了现场检查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